Can You Believe It’s P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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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路上

看 ,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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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酷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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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温柔》的诗

每一首诗都是胸中的一颗种子,
亦或生命就在这一词一句间
攀附生长。于是当我看见你的
笑容,我便看见了诗。

其实许多事物都能带来诗的动机,
那些生于刹那的风暴与玫瑰,
转眼便能化成诗中的层层剪影,
如帷幕般笼罩着宁愿沉默的我。

我走过许多黑暗的路,如今我却乞望
阳光能落在我的诗上,伴你的旅行
去向遥远,因为我相信动人的
总是那些贞静的画面,那个凭窗的你。

愿这脉脉的情愫永久照临你的
绵绵美梦—-直到年华散尽。

A Plane Flies over the Quiet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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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人的青春在这里迷醉

年轻时总相信这个世界永远属于自己
其实它只属于它自己的时间
你我只是悲伤的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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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俩好

只是哥俩属于不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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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书房: 简·奥斯丁

简·奥斯丁在她去世前不久曾说:她的写作是在一小片(不到两英寸宽的)象牙上用一支精致的笔完成的。她的小说可不是微缩景观,但她工作的桌子的确没比那块想象中的两英寸象牙大多少。这张12边核桃木桌按在一根三角柱上,它可能是所有作家用过的书桌中最小的一张了,但就是在这里她在沉寂了许久之后确立了作家的名声。她的早期小说是在她父亲在汉普夏教区房子的阁楼上写成的,但直到她们家1800年搬到巴斯时都一直没有发表,在那里,写作对她来说变得遥不可及。1809年奥斯丁回到了汉普夏,住在她哥哥爱德华在Chawton庄园的房子中,只有在那里她才得以重新投入写作之中。

Chawton庄园简直就像个女儿国,奥斯丁夫人、她的女人们、她们的朋友玛莎·劳埃德都住在那里,她们共同照料这座房子和它的花园,然而简却可以拥有自己的时间。尽管她没有自己的房间,但是她总是将自己安顿在前门边上,那里少人走动。她在小纸片上写作,她可以很轻易的把它们藏起来,或者用吸墨纸盖住它们。前门会用嘎吱声告诉她有人来了,而她也从不去修理这嘎吱的前门。

《情感与理智》和《傲慢与偏见》修订后的手稿正是从这张书桌上寄出,分别于1811年和1813年在伦敦出版。在这张书桌上诞生的还有《曼斯菲尔德庄园》、《艾玛》、《劝导》。她在这里也记下了邻居们令人鼓舞的评论,Oakley Hall的布莱姆斯敦夫人说《情感与理智》和《傲慢与偏见》是“一派胡言”,而“亲爱的挖草夫人”则说如果不是她认识作者,她都不会把《艾玛》读完。

奥斯丁于1817年去世,在卡桑德拉1845年去世后这张桌子送给了一个男仆。今天,它回到了这座老房子里,它向每位参观者讲述这位天才的平凡之处。

译自Writers’ rooms: Jane Austen

诺曼底登陆66周年

Boston Global上等了一组当年诺曼底登陆的照片,很有冲击力。点击下图去看

奈保尔的<半生>

或许是受到了Barth大人那本回顾作家生涯的小说<曾经沧海>的影响,我现在总是喜欢在阅读小说寻找小说家们在创作时所使用的叙事模式。有时这代表今天的小说家们对于那些困扰人心的问题或者传统在当下的解读,这是对人性的理性边界的拓展,是向无人之境伟大的探险。这就是我在阅读奈保尔的<半生>时所意识到的。不过我读的译林版的将他翻成了<浮生>,我认为这是对奈保尔本意的曲解,因为这不是一个关于浮生若梦,一切终结于虚无之中的玄学故事(虚无不在这本书中达成),而是一本对生活、理想、反叛的意义探索的过程之书。

特别是因为之前就读了这本小说的续集《魔种》,我认为奈保尔是这个名叫威利的人半辈子漂泊的故事来尝试重走乔伊斯在Portrait 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中所探索的那条反叛的道路。只不过奈保尔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的主人公的生涯历程被大大的扩展了,从他的父辈开始的反叛故事,直到他本人在他所选择的那条反叛的道路上走到中年,乃至堕入了困惑的深渊。奈保尔将在那本名为《魔种》的续作中深入这困惑的深渊,也就是丛林里的游击队。只有在读了这本《半生》之后我才明白《魔种》中的游击队其实意味着主人公威利生活分崩离析的源头,在《魔种》中那种深入游击队的生活其实是威利对于自己生活的反面的探索。奈保尔从中看到的是我们称之为价值和理想之类的东西本身所包含的荒唐与可笑。他通过威利的故事来嘲笑这些价值或者理想,其实是在嘲笑我们这些日日生活在里面却不知用自己的大脑来思考它们的意义的人。

也许我读书时只在书中读出我自己所关系或者乐于想象到的意义,所以《半生》对我来说是本追寻生活意义的小说。小说的第一章说的是主人公威利父亲的故事,他在自己的青年时代决定背叛自己的婆罗门种姓,成了牺牲者。他与低种姓的女人结婚,并非出于爱情,而是纯粹为了背叛自己的文化和历史,为了求得精神的自由。

第二章是威利成长的故事,他在印度上的穷人去的教会学校,之后父亲的帮助下来到英国读书。威利的生活是对他父亲的继续背叛,是对自己文化和历史的双重背叛,也就是对自己更进一步的背叛。威利对自己个性和命运的追寻清晰的映射了Stephen Dedalus在乔伊斯的思想世界中那种命运历程。也就是说,这一章的叙事框架是经典的浪子寻找意义的叙事框架,主人公不愿接受传统的生活方式,他在那样的世界中感到困惑,与世界格格不入,同时又能展现出出众的才华,于是他变成浪子,知道他终于寻找到了改变的勇气,走上了自己的道路,变成了我们的精神英雄。

Stephen Dedalus的生涯成功了,但是威利却还是个渺小的普通人,所以就有了第三章。威利和从非洲来得安娜结婚,去了她在非洲的庄园生活,威利去非洲是为了不再回到印度原来的生活中去,非洲只是个远离世界中心的替代,但是非洲生活的结果却是吞噬。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能理解奈保尔在<魔种>所设置的那种情节的意义,游击队生活代表威利深入吞噬自己的源头,而之后回到伦敦之后的生活和见闻则代表威利在非洲生活的十八年所失去的。

<半生>中没有什么起伏的情节,所有的情节都是平铺直叙,奈保尔将本书中所作的是与读者讨论生活的意义。